第十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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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歲這一年,小鹿以著很漂亮的成績從高小畢了業,升到比利時中學去了。
比利時中學本來也是一所教會學校,但是宗教色彩並不算濃。進入學校的第一天,他便引了許多大學生來看新鮮。小鹿有點糊塗,不知道他們圍觀自己,是因為自己長得美還是長得醜,要說美,似乎不大可能,因為大少爺一直說他是越來越醜;要說醜,卻也不該醜到要轟動全校的程度。幸而他在小學校裏因為成績優異,也是出慣風頭的了,所以神情舉止很是平靜,是個冷淡驕傲的樣子。
在新學校裏,他也有幾個老相識,為首一人便是餘翰文。餘翰文幼年時期是個小胖子,長到如今,早已瘦成了苗條條的少年,白臉配著一副金絲眼鏡,看著十分斯文。新學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開來擺放的,所以餘翰文和小鹿中間隔了一條過道,沒辦法像在小學校裏那樣再當同桌。
在上課之前,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鋼筆,又把教科書擺在面前,要在書皮上寫下名字。可未等他擰開墨水瓶蓋,餘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:“哎!”
小鹿扭頭看他:“幹嘛?”
餘翰文笑瞇瞇的向他遞出了一桿金燦燦的自來水筆:“給你的。吸飽一次墨水之後能用好幾天,以後就不必再帶著墨水瓶了。”
小鹿是個天天寫字的人,所以一看新筆,眼睛立刻就是一亮。亮過之後,他卻又搖了搖頭:“謝謝你,你自己留著用吧。”他對著餘翰文一晃手裏的蘸水鋼筆:“我……我用這個習慣了,換了筆反而寫不好。”
餘翰文欠身拿過小鹿的墨水瓶,然後擰開自來水筆,自行將它灌飽了墨水。用一張草紙把筆尖擦幹凈,他連筆帶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:“我有好幾支呢,一個人也用不過來,你收下吧!”
緊接著他換了話題:“今天是半天課,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課好不好?我舅舅從歐洲給我郵了好多地理畫報,你去挑挑,要是有喜歡的,我就借給你。”
小鹿遲疑著用手指一摸自來水筆的筆桿,要說要,是真想要,也知道餘翰文對自己一向友好,既然給了,就必定是發自內心的真想給。可一旦要了,回家就得把它藏起來,不能讓大少爺瞧見。
大少爺的人是長成大小夥子了,可心眼卻是與日俱小。小鹿不知道他對別人是不是也這樣,反正對自己,他可是看管得很緊。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譽代表一樣,偶爾吃人家一口零食,他知道了就要罵自己嘴饞不要臉;自己跟同學出去看一場電影,他知道了,也要譏諷自己占人便宜,因為電影票子是同學買的。小鹿也想請客,可手裏是真沒錢——家裏上下,從來沒人想過要給他錢。他也沒法去要,因為平日吃得很好,穿得也好,讀的學校更別說,是北京城裏數一數二的有名學校。他雖然自己沒碰過鈔票,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錢,他自己算著,真是不少了。
拿起自來水筆,小鹿擰開筆帽握住了,在課本上一筆一劃的寫下了“鹿子蘋”三個字,又在下面標了自己的英文名。這筆的確是好,筆尖又細又韌,顯得墨水顏色都好看了許多。側過臉對著餘翰文一笑,小鹿有點不好意思:“謝謝你。”
餘翰文很大方的一擺手,表示別客氣。
中午放學,小鹿打發走了家裏的洋車夫,跟著上了餘家的汽車。餘宅是他喜歡去的地方,因為餘翰文自己有個大書房,裏面全是書,隨便看;書房裏還有個大留聲機,配著十幾張有聲電影的唱片,也是隨便聽;更好的是餘翰文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,全都洋派活潑,會伴著留聲機的音樂跳外國舞。而他們讀書唱歌跳舞,家長和仆人們也都不幹涉。
很快樂的在餘家度過了半個下午,小鹿挑了兩本厚畫報,要帶回家裏去看,又眼巴巴的問餘翰文:“大姐今天不回來嗎?”
所謂“大姐”者,其實今年也剛滿十六歲,生得明眸皓齒,穿著洋裝披著卷發,說笑時的動作很大,是位標準的摩登小女郎。小鹿不知怎的,特別喜歡和大姐呆在一起,大姐無論說點什麽話,他都很愛聽。
餘翰文答道:“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樓逛展覽會去了,看完了還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飯店去看跳舞,非得天黑之後才能回來。”
小鹿聽了這話,十分失望:“噢……”
“噢”完之後,他忽然發現餘翰文盯著自己一眼不眨,便問:“你看什麽?”
餘翰文笑道:“我看你長得像個大洋娃娃,眼睛那麽大,眼睫毛那麽長。”
小鹿不以為然,低頭要把畫報往書包裏塞:“我醜死了。”
餘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:“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?我讓家裏汽車送咱們去北京飯店找大姐,還能順便看跳舞。看完跳舞吃宵夜,吃飽了你就到我屋裏睡,明早兒咱們一起上學,怎麽樣?”
此言一出,小鹿立刻就活了心。一言不發的盤算了片刻,他借用了餘宅的電話,聯絡上了家裏的春蘭。春蘭已經嫁了人,但還管著大少爺院裏的大小雜事。電話接通之後,小鹿第一句便問:“大哥回來了嗎?”
春蘭還像當姑娘時那麽厲害,說話誰也不慣著:“大少爺?大少爺三天前剛走,沒半個月他能回來嗎?”
小鹿一想也是,當即松了一口氣——只要大少爺不在家,那家裏也就沒人管他了。
這個下午和晚上,小鹿過得快樂極了。
他和餘翰文成了一對淘氣的野小子,手拉著手東跑西顛,北京飯店也真去了,不但找到了餘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,還飽看了摩登男女們的翩翩舞蹈。餘翰文要了一杯啤酒,和小鹿分而飲之,喝完之後都說不好喝,餘大小姐在他們的腦袋上分別彈了一手指頭:“小孩子不許喝酒。”
小鹿挨了一指,心裏不但不惱,還美滋滋的。
及至午夜時分回了餘宅,小鹿在浴室裏洗了個澡。洗到一半的時候,餘翰文闖了進來,給他送了一套絲綢睡衣。
小鹿滿身都是香皂泡沫,光溜溜的坐在水裏,告訴餘翰文道:“我還沒有穿過睡衣呢!”
餘翰文很驚訝:“那你光著睡啊?”
小鹿見了餘翰文的反應,忽然感覺自己是丟了人:“我……我穿褲衩的。”
餘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,然後低頭去看小鹿:“你可真白啊!”
小鹿撩水沖洗身上的泡沫,水熱,蒸得皮膚白裏透紅。他的身架子還是單薄,細骨頭上附著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膚,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幾根軟毛,那幾根毛遮不住什麽,性器垂在腿間,發育是發育了,然而顏色依然潔凈,是個尚且幼稚的模樣。
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覺,然而始終是睡不著。最後他起身脫得只剩了褲衩,這回光著胳膊腿兒躺回被窩,他才舒服了。
餘翰文一聲不吭的面對面抱住了他,火熱的巴掌全貼在了他的光脊梁上。小鹿和他好,不怕他抱。把一條腿砸到餘翰文的身上,他很踏實的睡了一大覺。
一覺醒來,是個很晴朗的清晨。大小姐還在睡懶覺,三小姐也是讀書的女學生,所以加入了小鹿與餘翰文的行列,三個人圍了一張小圓桌,吃餘家西式的早餐。餘老爺是個外交官,常年不在家裏;餘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識女性,走到孩子的餐廳裏談笑了幾句,她很是喜歡小鹿,想要細問小鹿的家世,餘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細,立刻撒嬌似的作出警告,拖著長聲喊道:“媽——咪——”
餘太太立刻就不問了,只讓小鹿經常來玩。而等餘太太走後,餘翰文又有了新主意:等到下午放學了,他邀請小鹿和他一起去東安市場吃冰激淩,這個月的零花錢剛到手,他可以大請客。
小鹿咬著烤面包片,笑得眼睛都瞇成了黑月牙。在餘宅過了一夜之後,他感覺自己和餘翰文是更親密了,餘翰文肯請他,他就肯去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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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利時中學本來也是一所教會學校,但是宗教色彩並不算濃。進入學校的第一天,他便引了許多大學生來看新鮮。小鹿有點糊塗,不知道他們圍觀自己,是因為自己長得美還是長得醜,要說美,似乎不大可能,因為大少爺一直說他是越來越醜;要說醜,卻也不該醜到要轟動全校的程度。幸而他在小學校裏因為成績優異,也是出慣風頭的了,所以神情舉止很是平靜,是個冷淡驕傲的樣子。
在新學校裏,他也有幾個老相識,為首一人便是餘翰文。餘翰文幼年時期是個小胖子,長到如今,早已瘦成了苗條條的少年,白臉配著一副金絲眼鏡,看著十分斯文。新學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開來擺放的,所以餘翰文和小鹿中間隔了一條過道,沒辦法像在小學校裏那樣再當同桌。
在上課之前,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鋼筆,又把教科書擺在面前,要在書皮上寫下名字。可未等他擰開墨水瓶蓋,餘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:“哎!”
小鹿扭頭看他:“幹嘛?”
餘翰文笑瞇瞇的向他遞出了一桿金燦燦的自來水筆:“給你的。吸飽一次墨水之後能用好幾天,以後就不必再帶著墨水瓶了。”
小鹿是個天天寫字的人,所以一看新筆,眼睛立刻就是一亮。亮過之後,他卻又搖了搖頭:“謝謝你,你自己留著用吧。”他對著餘翰文一晃手裏的蘸水鋼筆:“我……我用這個習慣了,換了筆反而寫不好。”
餘翰文欠身拿過小鹿的墨水瓶,然後擰開自來水筆,自行將它灌飽了墨水。用一張草紙把筆尖擦幹凈,他連筆帶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:“我有好幾支呢,一個人也用不過來,你收下吧!”
緊接著他換了話題:“今天是半天課,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課好不好?我舅舅從歐洲給我郵了好多地理畫報,你去挑挑,要是有喜歡的,我就借給你。”
小鹿遲疑著用手指一摸自來水筆的筆桿,要說要,是真想要,也知道餘翰文對自己一向友好,既然給了,就必定是發自內心的真想給。可一旦要了,回家就得把它藏起來,不能讓大少爺瞧見。
大少爺的人是長成大小夥子了,可心眼卻是與日俱小。小鹿不知道他對別人是不是也這樣,反正對自己,他可是看管得很緊。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譽代表一樣,偶爾吃人家一口零食,他知道了就要罵自己嘴饞不要臉;自己跟同學出去看一場電影,他知道了,也要譏諷自己占人便宜,因為電影票子是同學買的。小鹿也想請客,可手裏是真沒錢——家裏上下,從來沒人想過要給他錢。他也沒法去要,因為平日吃得很好,穿得也好,讀的學校更別說,是北京城裏數一數二的有名學校。他雖然自己沒碰過鈔票,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錢,他自己算著,真是不少了。
拿起自來水筆,小鹿擰開筆帽握住了,在課本上一筆一劃的寫下了“鹿子蘋”三個字,又在下面標了自己的英文名。這筆的確是好,筆尖又細又韌,顯得墨水顏色都好看了許多。側過臉對著餘翰文一笑,小鹿有點不好意思:“謝謝你。”
餘翰文很大方的一擺手,表示別客氣。
中午放學,小鹿打發走了家裏的洋車夫,跟著上了餘家的汽車。餘宅是他喜歡去的地方,因為餘翰文自己有個大書房,裏面全是書,隨便看;書房裏還有個大留聲機,配著十幾張有聲電影的唱片,也是隨便聽;更好的是餘翰文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,全都洋派活潑,會伴著留聲機的音樂跳外國舞。而他們讀書唱歌跳舞,家長和仆人們也都不幹涉。
很快樂的在餘家度過了半個下午,小鹿挑了兩本厚畫報,要帶回家裏去看,又眼巴巴的問餘翰文:“大姐今天不回來嗎?”
所謂“大姐”者,其實今年也剛滿十六歲,生得明眸皓齒,穿著洋裝披著卷發,說笑時的動作很大,是位標準的摩登小女郎。小鹿不知怎的,特別喜歡和大姐呆在一起,大姐無論說點什麽話,他都很愛聽。
餘翰文答道:“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樓逛展覽會去了,看完了還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飯店去看跳舞,非得天黑之後才能回來。”
小鹿聽了這話,十分失望:“噢……”
“噢”完之後,他忽然發現餘翰文盯著自己一眼不眨,便問:“你看什麽?”
餘翰文笑道:“我看你長得像個大洋娃娃,眼睛那麽大,眼睫毛那麽長。”
小鹿不以為然,低頭要把畫報往書包裏塞:“我醜死了。”
餘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:“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?我讓家裏汽車送咱們去北京飯店找大姐,還能順便看跳舞。看完跳舞吃宵夜,吃飽了你就到我屋裏睡,明早兒咱們一起上學,怎麽樣?”
此言一出,小鹿立刻就活了心。一言不發的盤算了片刻,他借用了餘宅的電話,聯絡上了家裏的春蘭。春蘭已經嫁了人,但還管著大少爺院裏的大小雜事。電話接通之後,小鹿第一句便問:“大哥回來了嗎?”
春蘭還像當姑娘時那麽厲害,說話誰也不慣著:“大少爺?大少爺三天前剛走,沒半個月他能回來嗎?”
小鹿一想也是,當即松了一口氣——只要大少爺不在家,那家裏也就沒人管他了。
這個下午和晚上,小鹿過得快樂極了。
他和餘翰文成了一對淘氣的野小子,手拉著手東跑西顛,北京飯店也真去了,不但找到了餘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,還飽看了摩登男女們的翩翩舞蹈。餘翰文要了一杯啤酒,和小鹿分而飲之,喝完之後都說不好喝,餘大小姐在他們的腦袋上分別彈了一手指頭:“小孩子不許喝酒。”
小鹿挨了一指,心裏不但不惱,還美滋滋的。
及至午夜時分回了餘宅,小鹿在浴室裏洗了個澡。洗到一半的時候,餘翰文闖了進來,給他送了一套絲綢睡衣。
小鹿滿身都是香皂泡沫,光溜溜的坐在水裏,告訴餘翰文道:“我還沒有穿過睡衣呢!”
餘翰文很驚訝:“那你光著睡啊?”
小鹿見了餘翰文的反應,忽然感覺自己是丟了人:“我……我穿褲衩的。”
餘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,然後低頭去看小鹿:“你可真白啊!”
小鹿撩水沖洗身上的泡沫,水熱,蒸得皮膚白裏透紅。他的身架子還是單薄,細骨頭上附著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膚,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幾根軟毛,那幾根毛遮不住什麽,性器垂在腿間,發育是發育了,然而顏色依然潔凈,是個尚且幼稚的模樣。
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覺,然而始終是睡不著。最後他起身脫得只剩了褲衩,這回光著胳膊腿兒躺回被窩,他才舒服了。
餘翰文一聲不吭的面對面抱住了他,火熱的巴掌全貼在了他的光脊梁上。小鹿和他好,不怕他抱。把一條腿砸到餘翰文的身上,他很踏實的睡了一大覺。
一覺醒來,是個很晴朗的清晨。大小姐還在睡懶覺,三小姐也是讀書的女學生,所以加入了小鹿與餘翰文的行列,三個人圍了一張小圓桌,吃餘家西式的早餐。餘老爺是個外交官,常年不在家裏;餘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識女性,走到孩子的餐廳裏談笑了幾句,她很是喜歡小鹿,想要細問小鹿的家世,餘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細,立刻撒嬌似的作出警告,拖著長聲喊道:“媽——咪——”
餘太太立刻就不問了,只讓小鹿經常來玩。而等餘太太走後,餘翰文又有了新主意:等到下午放學了,他邀請小鹿和他一起去東安市場吃冰激淩,這個月的零花錢剛到手,他可以大請客。
小鹿咬著烤面包片,笑得眼睛都瞇成了黑月牙。在餘宅過了一夜之後,他感覺自己和餘翰文是更親密了,餘翰文肯請他,他就肯去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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